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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住建局:拟向人才提供租赁型和产权型人才住房

    发布日期 : 2018-11-23     作者 : 0     来源 : 新浪新闻
    核心提示:

        如何帮助企业留住人才,让人才住有所居?日前出台的《进一步扶持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向企业和人才送出一份“大礼包”。昨日,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该局会同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正编制人才安居政策文件,拟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人才住房保障。

        人才住房分为租赁型人才住房和产权型人才住房,其中租赁型人才住房按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平均租金相应折扣给予租金优惠;产权型人才住房采用先租后售方式,租住满5年的可按届时市场价相应折扣的优惠购房,并登记产权。

        人才住房重点面向符合条件的企事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社会工作、党政机关等各方面人才,优先面向顶尖人才、特色人才、创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配租配售。

        市住建局相关人员介绍,人才住房配租配售实行属地管理,由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统一向人才住房属地主管部门或运营机构申请。市属人才住房运营机构负责制定市本级人才住房项目的配租配售方案,各园区、镇街人才住房主管部门或运营机构负责制定辖区范围内人才住房项目的配租配售方案。方案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售金额标准、供应对象条件及对象所属企事业单位范围、申请流程等内容。

        市住建局相关人员举例称,某园区筹集了一批人才住房,并公布了人才住房项目的配租配售方案,明确平均租售价格是市场价80%。例如,唐某及所在企业符合方案规定条件要求,便可通过用人企业向该地人才住房运营机构申请租住或购买人才住房。符合配租条件的,按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平均租金80%租住该人才住房;符合配售条件的,自配售入住之日起租住满5年,可按届时市场价80%的价格购买该人才住房。

        为符合条件人才提供人才住房是健全人才安居服务机制的重要措施。政策的实施,有助于解决我市人才安居问题,有利于营造吸引和培育人才的生活环境。市住建局住保科透露,目前人才安居相关政策文件已经编制完成,并于近期上报市政府,有望于2019年上半年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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